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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文明的演進,中國古人視父子兄弟為一體。此種信條逐漸被人們所揚棄。日本近代啟蒙思想家福澤諭吉(1835-1901年)說:雖說父子關系是密不可分,但是父親還是父親,孩子還是孩子,兩者是獨立的個體。福澤諭吉自傳》文匯出版社2012年版,第219頁)當代社會雖然仍然推崇和諧友愛的家庭文化,可是并不允許家庭成員間法律身份和法律責任的混同。裘千尺袒護其兄長的身份仿冒,固然有感情的因素,然而是與其所處時代的文化氛圍相一致的因而無足深怪。今天個別人若還是持這樣一種邏輯,那確實不合時宜了
帶來一場好戲!報道中提到浙江麗水一女“老賴”冒用自己女兒的身份證打算乘高鐵,微信公眾號2月19日轉載一則報道《70后媽媽用女兒身份證坐高鐵。結果被安檢機人員攔下,當X光機安檢人員和公安揭穿其冒用他人身份證件的事實時,該女士仍然振振有詞:這是女兒的身份證,不是冒用。這種辯白無疑是慘白無力的也不可能得到執法人員的同情。不過,讀了該則報道,筆者不由聯想到金庸武俠小說《神雕俠侶》中的一個人物形象—絕情谷中地底老婦裘千尺。
裘千尺的二哥“鐵掌水上漂”裘千仞武功高強,想當年。武林中名聲赫赫,其雙胞胎兄長裘千丈卻武功平平,為人猥瑣,平日里經常冒用裘千仞的名頭在江湖上招搖撞騙,裘千仞為此頗為滿意。而在三妹裘千尺看來,二人容貌相同,又是親兄弟,借用一下名字有甚么大不了神雕俠侶》第十九回)為了回護大哥,裘千尺不惜與二哥發生沖突,以致負氣出走。
一個是武俠世界中的江湖豪客,小說是虛構的然而小說所講述的故事卻往往與現實不約而同。一個是現實生活中的失信被執行人。然而,二者的語氣和思維何其相似乃爾!這種“巧合”面前是一種什么樣的力量在起作用?
父子一體”理論邏輯
這不僅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裘千尺與女“老賴”共同的邏輯應是這樣的至親之間由于天然的血緣關系而結成一個緊密的整體。也是一個身份的共同體。這個共同體內,每個個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交織在一起,即便是人格也是中有我中有你難分彼此。不可否認,這不僅是裘千尺和女“老賴”邏輯,也深植于一些國人的頭腦中,而其賴以成立的前提和基礎并非當下環境的安慰,也非文學的想象,而是源自深遠的歷史保守。
以致形成一種父系血緣崇拜,中國古代臨時處于宗法社會的事實決定了父系血緣關系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表示為一種富有神秘色彩的父子一體”學說。東漢的班固曾在解釋子諫父之義時說:子諫父不去者,父子一體而分,無相離之法,猶火去木而滅也。白虎通義》卷5古人甚至把這種“一體”觀念延展到夫妻關系和兄弟關系。如《儀禮·喪服第十一》上說:父子一體也,夫妻一體也,昆弟一體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四體也,故昆弟之義無分。然而有分者,則辟子之私也。盡管如此,古人心目中,夫妻或兄弟的一體性比起父子均有不如,父子關系始終處于核心位置。又如明清時人說:今日同姓疏屬者,自始祖視之,皆一體也;稱三從兄弟者,自高祖視之,皆一體也;稱再從兄弟者,自曾祖視之,皆一體也;稱從兄弟者,自祖視之,皆一體也;稱兄弟者,自父視之,皆一體也。朱軾《廣惠編》引李建泰《宗田記》日本法律史學家滋賀秀三對此解釋道:人的血脈是由父親傳給兒子的不管這種血統經過多少世代也不喪失血緣的同一性。中國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頁)這種說法無疑充溢著神秘論的味道,不過它倒是提醒我這樣一個事實,一體說”真正土壤正是中國古代的宗法制。
著名心理人類學開創人之一許烺光先生對云南大理農村進行田野調查過程中,上個世紀40年代。注意到作為家庭關系核心局部的父子關系的同一性,并明確地指出這是一種“相互所有”祖蔭下:中國鄉村的親屬、人格與社會流動》南天書局2001年版,第51頁)關系。為了指代這一關系,還精心創造了一個新的人類學概念“father-sonidentif當然,由于“家庭中所有其他親屬關系都可以看成是父子關系的延伸或補充”那么自然可以推導出,家庭中其他親屬相互之間也具有不同水平的同一性。就此而言,古老的一體說”得到現代人類學的驗證。
父子一體”實踐邏輯
因而成為正統意識形態的一部分,一體說”由于適應了中國古代的政治現實。被統治階層有意識地加以運用。東漢延光三年(公元124年)漢安帝架不住皇后和身邊人的攛掇,宣布廢去自己唯一的兒子劉保的皇太子之位,不料引起了朝臣的強烈反對,這些公卿大臣齊聚鴻都門前證明太子無罪。為壓制反對力量,安帝命宦官向群臣宣詔:父子一體,天性自然。以義割恩,為天下也。后漢書》卷45很明顯,皇帝雖然拿“父子一體”來說事,然而并沒有把它當作不可逾越的教條。不過這個案例至少說明,至晚到東漢后期,父子一體”觀念已比較盛行。
將兒媳婦王氏活活打死。按說應該償命,劉宋元嘉七年(公元430年)會稽郡發生一樁婆婆毆死兒媳案件。百姓黃載的母親趙氏不知因為何事。可是適逢朝廷發下赦書,趙氏的死罪就免去了不過,考慮到被害人王氏還有父母和一兒一女(兒子名叫稱,女兒名叫葉)依照當時的法律規定,趙氏應當被移鄉到兩千里之外(殺人案件中,為了防止被害人的親屬報仇,法律規定那些免于死刑的殺人者要被遷移到遠方,為移鄉)針對該案,司徒左長史傅隆發表了意見。認為,禮法條章皆本諸自然人情,具體案件的處置自然也不能違反情理。雖然以前的法律有“殺人父母,徙之二千里外”規定,然而這樣的規定是無法適用于本案這種特殊的情況的因為法律上還有規定:凡流徙者,同籍親近欲相隨者,聽之。依照后者,趙氏如果被流移,那么作為兒子的黃載怎么可能不跟隨呢?既然黃載從行,黃稱如果不跟從,這難道是名教能夠允許的嗎?這不僅是執行難的問題,幾乎是執行不可能。進而言之,移鄉之不可取歸根結底乃是由于趙氏、黃載、黃稱祖孫三代血脈相連,猶如一體,不能分也是不可分的如果一定要分,豈不是造成了肉體和精神的割裂?宋書》卷55今天看來,傅隆無疑是過甚其詞了然而“父子至親,分形同氣,稱之于載,即載之于趙,雖云三世,為體猶一,未有能分之者也”說法反映不只是傅隆一個人的看法,更是公元五世紀時大多數中國人的真實觀念和信仰,所以毫不奇怪,傅隆的意見最終被朝廷采納了
視親之身為己之生命的根源,滋賀秀三曾說:視己之身為親之生命的延長。于是不加區分地視兩者為一個生命的連續,這也可以說是中國人的人生觀之基本。中國家族法原理》第29頁)其實,這豈止是一種人生觀,簡直是一種生命觀,一種連續的整體的生命觀。正是因為中國古人秉持著這樣一種生命觀,所以才篤信“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元史·孝友傳》即便像黃宗羲這樣的具有強烈批判意識的學者也不例外,明夷待訪錄》中“原臣”一節指出了君臣關系與父子關系的實質不同,前者“其名累變”而后者“固不可變者也”其中的緣故就在于“父子一氣,子分父之身而為身。言內之意很明顯,兒子是父親生命和人格的延續,父子之間是一而二,二而一也。
一體說”歷史影響
皇位繼承的基本規則是父死子繼”而與這一規則相呼應的意識形態正是一體說”如宋神宗立皇子趙傭為太子,中國古代皇帝制度形成之后。其詔書劈頭一句便是父子一體也”宋大詔令集》卷25正是一體說”護持之下,傳子的皇帝制度才延續了兩千多年,可見“一體說”影響之深遠。
中國古代的歷朝政權均鼓勵甚至強制家族同居共財,一體說”對中國古代政法制度和世俗生活的影響尚不止此。同居共財、父債子償、親親相隱、族刑、為親代刑等制度和現實的面前都有“一體說”理念支撐。以同居共財為例。除了少數的時期外。如唐律禁止祖父母、父母在世時兄弟別籍異財。別籍無疑是對“父子一體”否定,因而是不可接受的另一方面,雖然沒有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不少祖父母、父母去世后的家庭仍然維持了這種“一體”狀態,盡管要克服各種障礙,實踐中甚至不乏分而復合的實例。元朝延祐年間,蔚州開平縣主簿吳思達兄弟六人,父親生前已奉父命分家析產,后父親去世,思達治喪完畢,乃邀集族人,泣告其母:吾兄弟別處十余年矣,今多破產,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樂不均耶!于是思達代兄弟們歸還了債務,又重新在一起生活。無獨有偶,至治年間真定人硃顯,自祖父輩就已分家。硃顯這一輩,硃顯考慮到侄子們年幼無依,對弟弟硃耀提議道: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可異處乎!于是拿出當年的分家契約,祖宗的墳前燒掉,兄弟們又合為一戶。元史·孝友傳》
犯罪人的近親屬一般不會受到株連。不過,再以為親代刑為例。首先需要明確的大多數非惡性犯罪中。這不應該看作是對“一體說”否定,毋寧說,這是統治者宣示仁政的需要。正是因為國家意識形態奉“一體說”為正統,所以無論在觀念上還是實踐中,至親間的代刑行為均得到認可,甚至制度上也給予通融。有史可查的比擬早的這方面的制度是東漢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公布的一道詔書,其中規定,死罪徙邊者,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恣聽之。后漢書·明帝紀》之后的歷朝歷代,代刑的事例史不絕書,而以明朝初年最為典型。明太祖朱元璋篤信父子一體之說,因而對為親代刑的行為格外友好。祝允明《野記》云:國初犯大辟者,其家屬多請代刑,上并宥之,如《伍倫書》所載是也。其后繼請,乃一切許之為多…吾蘇戴用代其父,王敬代其兄,余未殫紀,至有弱媳代其阿翁。洪武八年,大都督府斷事王鑄坐法當死,其二子王洵、王淳愿以身代。長子王淳向御史臺申訴道:淳聞父子一體,父有難,子不忍視,請伏鈇礩,以贖父罪。幼子洵亦曰:兄冢嗣,宗祀所承,弟無庸,死猶棄鴻毛爾。兄弟爭死,相持不下。御史臺以其事報于皇帝,王鑄終于得以免死。姑蘇志》卷53明憲宗時甚至出臺了一項規定,百姓年八十以上及篤疾者若犯罪,應永戍者,以子孫發遣,應充軍以下者免之。明史·刑法志》如此一來,為親代刑不僅僅是一項權利,甚至成為子孫的義務了
可能并沒有明確的界限。因為,民事上的父債子償和刑事上的為親代刑對于中國古人而言。無論是經濟上的欠款,還是因冒犯王法所需要承擔的刑責,古人的頭腦中,似乎都可以歸入“債”范疇,這種“債”其實就是今天所說的法律責任。中國古代并非沒有責任自負的觀念,然而由于理念上視父子為一個主體,那么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為親代刑,也就均不違反責任自負了
丐幫幫主蕭峰因契丹人的身份為中原武林人士所仇視,金庸武俠小說《天龍八部》中。更因陰差陽錯,被誤會殺死了自己的義父母和授業恩師,蒙冤負謗,自愿遠走塞上。不要說是蕭峰本人,就是一般讀者讀書至此,也覺得滿腔怨氣難以排遣。待到后來武林群雄齊聚少室山,蕭峰之父蕭遠山現身,坦承自己才是害死喬三槐夫婦和少林玄苦大師的兇手,冤案面前的真相方才大白于天下。按理說,蕭峰終于可以洗脫不白之冤,然而群雄卻不做如此想。各人心里想的過去的確是錯怪了蕭峰,但他父子同體,老子作的惡,怪在兒子頭上,也沒甚么不該。蕭峰雖有千般委屈,卻不能不接受這殘酷的現實:這些人既是爹爹所殺,便和孩兒所殺沒有分別,孩兒一直擔負著這名聲,卻也不枉了第四十二回“老魔小丑豈堪一擊,勝之不武”一體說”之深入人心由此可見。讀者只有對中國歷史有著深入的解,才干更真切地感受到文學故事所傳遞的喜劇力量。
結語